本报讯 当下,不少消费者选择在线上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呈现出增长趋势。如果消费者在身份信息不真实的网店或者微商处购买了商品,往往会给售后维权带来隐患或困难。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消委会特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网络消费陷阱。
首先,不要轻信朋友圈、微信群里的购物宣传信息,不要通过陌生人的微信“好友”购物,预防消费风险,避免上当受骗。
其次,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时,最好要求微商出示经营资质及手续、身份证明、姓名、联系方式及经营地址等信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卖家whatsapp网页版,货比三家,切忌贪图便宜和冲动购物。
再其次,选择可靠安全的交易方式。一些所谓的“微商”,并无实名认证、信用担保、实体店、营业执照、第三方交易平台、评价机制等,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维权将面临很大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采用当面交易方式whatsapp网页版登录,仔细检查商品。如果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应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不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款whatsapp网页版,切忌还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最后,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如果通过“微商”模式达成了买卖意向,那么一定要做到询问全面、付款慎重、验货仔细,应尽量收集和保存证据,如拍下商品或服务的照片,截取与卖家的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等凭证,以此降低购物风险。若发现“微商”存在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诈骗,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
晋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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