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财政局,省粮油信息中心,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2016〕 号)收悉。经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集体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一)设区市建设内容(分市发)
1. 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
(1)示范库升级内容
主要建设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政策性粮食全景可视化管理系统、准低温仓设备控制系统、周界安防监控系统(标配)、多点视频响应系统、DCS分布式控制系统、数字粮库业务移动终端、办公自动化系统等8个方面,全面提升示范库智能化管理能力。
(2)储备库升级内容
主要建设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省储粮全景可视化管理系统、准低温仓设备控制系统、周界安防监控系统、多点视频响应系统、数字粮库业务移动终端、办公自动化系统等7个系统,进一步提升储备粮管理信息化水平。
(3)收纳库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四个系统,一是快速收储系统,已安装中储粮一卡通系统的库点,开发相应接口,完成政策性粮食的快速收储和数据上报;未安装中储粮一卡通系统的库点,建设库区一站式快速收储系统。二是粮食收购视频监管系统。三是粮情检测管理系统。四是办公自动化系统。
2. 县级粮食部门信息管理终端
建设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管理和远程多媒体视频会议终端whatsapp网页版,实现对辖区内粮食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基础数据维护和业务电子报表的填写、审核及上报等功能。
3. 大型龙头加工企业信息化建设
面向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粮油类)龙头企业,重点建设信息报送系统,包括网上填报统计报表,报送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和经营诉求等情况。
4. “堡垒型”粮食应急企业信息化建设
主要建设应急信息报送系统,实现信息的自动采集,即时上报。主要建设成品粮油出入库系统、粮油库存管理系统、基于GPS的配送车辆位置定位及位置推送系统、物流配送管理系统、无源RFID货架电子标签系统和手持式货物盘点系统等六大系统。
5. 粮食应急配送中心信息化建设
主要建设出入库管理、合同管理和物流配送管理等系统,实现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whatsapp网页版,为全省军粮统筹采购、应急配送提供信息支撑和决策服务。
你市项目详见《 市“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项目计划审批表》。
同时,为确保三期建设各项目点与省级粮食综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省粮食局将参照二期建设做法,于近期编制《“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招标采购需求模板》,经专家评审后下发各市参考。
(二)省粮油信息中心建设内容(发省粮油信息中心)
1. 示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内容同市局)
2. 重点联系批发市场
健全以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的覆盖全省的、功能完善的批发市场体系,建立商户征信管理体系,支持产品追溯、物流查询等。建设内容包括:中国粮 食网门户网站改版、综合信息发布平台、中国粮食网综合交易平台、交易终端升级改造、交易数据互联互通系统、商户征信管理系统、产品追溯和物流查询系统等。
3. 省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
主要建设基于电子托盘和RFID等技术的出入库管理、作业调度、自动盘存、合同管理、物流配送管理以及安防监控等系统。
4. 电子商务平台
建设内容包括:电子商务O2O平台、电子商务B2B平台、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军供(应急)保障中心信息平台、物流配送体系、线下门店体系、防伪溯源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市场监测体系、精准营销云数据平台、多媒体广告集中播控平台等。
5. 大型龙头加工企业信息化建设(内容同市局)
(三)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建设内容(发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1. 示范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内容同市局)
2. 建设省级粮食信息化(GIS)扦样系统
建设内容包括:实验室管理系统、网站建设费用和省站网站升级、GIS定位信息的采样系统和后期运维费用(5年)。
(四)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内容(发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示范库升级内容(内容同市局)
2.储备库升级内容(内容同市局)
二、严格执行项目计划
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建设计划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监管、督查、总结、验收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进行实施。未经省批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地点、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所有项目由所在市粮食局、财政局统一组织招投标。
省粮食集团所属项目按照属地原则,招标工作纳入当地市粮食局、市财政局统一招投标;项目建设由省粮食集团会同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共同监管。省粮油信息中心和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建设项目自行组织招标whatsapp web,项目实施由省粮食局进行监管。
项目建设须在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督查方案》、《“智慧皖粮”信息化建设验收方案》,以及《信息化粮库建设施工规范》和《信息化粮库出入库业务流程及软件操作界面开发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建设名称、地点、内容、规模、工期、资金额度、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质量监理、违约责任等,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四、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随批复一同下发《“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责任书》),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精简会议的精神,《责任书》的签订采用传签方式。
(二)《责任书》一式四份,下达各市的由市粮食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下达省属相关单位的由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12月10日前将原件快递或送至省粮食局仓储处。
附件:1.全省“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项目审批汇总表(此表不下发)
2.市“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项目计划审批表(此表分市下发)
3.“智慧皖粮”信息化三期建设目标责任书
安徽省粮食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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